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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病科、血透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M(XJ)2025040

项目名称:肺病科、血透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35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700.00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所属行业

询价保证金(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心肺功能测试仪(脉冲震荡+药物激发试验模块)

1套

170000

工业

1700.00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800.00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所属行业

询价保证金(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血液透析滤过机

1

180000

工业

18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只接受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产品货物名称,行业名称即为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只接受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产品货物名称,行业名称即为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包:2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28   2025123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02:3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2703

方式:

①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②通过电子邮箱获取询价通知书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817;开户名: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_tongmeng@163.com)。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4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2703

五、开启

时间:2025124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27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home

附件1:银行账户信息

报名、代理服务费、保证金账户

     名: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号:3505 0168 6107 0000 08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德市中医院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16号 

联系方式蔡科长、0593-283703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联系人: 吴春祥

联系电话0593-2077998、15060277816

邮箱:fj_tongmeng@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春祥

电 话: 0593-2077998、15060277816

                                         日期:20251128

 

附件: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填写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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