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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中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宁德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招标公告

医院改善候诊环境, 提高病人候诊满意度和舒适度, 拟于院内 门投放共享充电宝,现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放期

1

共享充电宝投放

28

12 口

2、招标方式:院内招标。

审方式: 以收费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境内供应商;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12 (北京时间)下午 5:30 提交到宁德市后勤管理科,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5、开标间: 2024 年 12  13 (北京时间)下午 3:00 整。 标地点:宁德市医院门诊楼五楼小会议室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日前, 将问题 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宁德市医院,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 受。

7、系电话: 0593-2093006

8、联系人:林女士

 

医院 

2024 年 12 09


 

 

 


第二部份 一、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标人须知


1、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1)封面;

(2)投标函;

(3) 授权委托书

(4)投标价格表;

(5)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2、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文递交时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投标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有效身份证明,以证明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 可采用专人送达或邮寄、快递等方式。

(2)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6)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一个合同包只能提供一个报 

(7)投标文件的组成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 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9)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10)投标人必须提供采购项目技术内容及要求。

5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邮箱发布的形式, 通知 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二、投标文件的评审

1、标时,由招标人监督代表和评审专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对符合 密封要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 拆封。

2、本次招标根据商品最低折数投放商为中标单位。

3、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 投标所投产品超出投标方营业执照所规定经营范围的。

(4)参数或者规格负偏离的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合同签

1、评审结束后,由招标方通知中标供应商签订中标合同。


2、中标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5 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规 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3、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1、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放期

1

共享充电宝投放

28

12 口

后续根据医院实际需求进行增减投放数量

费控制价

5 钟不收费

5 分钟后每小时 2

不超过 30 

报价







本次招标以收费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免费为招标方 提供共享充电宝,每台每天收取 2 度电费年结

二、商务条件

1、免押金,扫描时不涉及广告和其他违法内容,否则将终止合作议。

2、交付时间:中标 7 日内交付

3、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6号根据招标方要求送至指定位置。

4、交付条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实际数量按 10%以内增减投放数量。

5、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期间投放商负责设备维护维修,响应时间 1 小时内到达, 1 年内延迟不  3 次,否则将终止合作协议。

6、报价要求

(1) 标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其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费用:货物生产供应、人工费用、保管、运输、保险费、产品检验检测、 设计、配、包退、包换、包修、验收费、售后服务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并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3) 本次采购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方案和报价。报价内容必须包含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招标要求及技术要求。

(4)投标人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 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 中标之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价的, 视为投标无效。(单价及总价均 超过预算价)

 本项目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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