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医院艾灸排烟系统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2日
根据相关要求,现宁德市中医院艾灸排烟系统采购项目组织院内比选,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艾灸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2、经办部门:宁德市中医院后勤管理科
3、服务最高限价:56000元(伍万陆千元整)
4、标的内容: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的零备件等货物部分,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表1: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1-1 |
功率:(高)390(低)275W |
1-2 |
风量:(高)2200/(低)1700m3/h |
1-3 |
风压:(高)690/(低)430Pa |
1-4 |
噪音:(高)63/(低)55dB |
1-5 |
转速:(高)2300/(低)1650r/min |
1-6 |
风机大小:长450*宽390*高360mm |
1-7 |
吸烟臂:4节金属臂可以360°旋转 |
1-8 |
吸烟罩:47*63CM |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供货、备件备品费、相关附件、专用工具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人工费、技术培训服务费、验收要求所需的相关试验及检测费用、质量保证期内的包修包换的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设备要求: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3.有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3、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 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售后服务:1. 保修期 1.1质量保修范围:由于材料、工艺等问题而导致的产品功能失效、性能下降等缺陷(属于自然力或战争等不可抗拒力、人为因素等造成的除外)。 1.2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1.3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 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1.4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货物经成交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 成的问题,成交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2.安装与调试 (1)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 合同设备安装 ① 成交供应商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② 成交供应商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三、商务条件
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一年,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完成,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交付实际所需货物,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完毕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规定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
5、付款方式:
支付期限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合格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经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 |
2 |
5 |
验收后一年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由各公司自行现场勘查,不统一安排现场勘查。
五、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提供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含服务报价);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3年内在宁德市区内提供同类服务的业绩资料;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 凡有意参加公司,请于2023年8月8日上午09:00开标前到达,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6号宁德市中医院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093006
联系人: 林玉梅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09:00,地点:门诊五楼会议室。每家公司仅限代表1人参加,招标材料及报价材料密封装订,现场开标,以最低价中标。
七、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宁德市中医院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