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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中医院关于院内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根据相关要求,现宁德市中医院对宁德市中医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组织院内比选,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2、经办部门:宁德市中医院后勤管理科保卫)

3、服务最高限价及标的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危化品库房增设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2.3


2

门诊楼、外科楼喷淋头改造

4.5


3

门诊楼、住院部增设智能报警设备

3.4


4

药房楼增设2个消防栓

1.6


5

外科楼、内科楼、门诊楼消防卷盘62套增设及管道改造

3.4


6

门诊楼及影像楼消防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增设105个及配件

2.1


报价须按照上述项目分别根据现场实地堪查报所需项目方案,现场堪查时需附上公司堪查表(盖章)并签到,开标前未进行现场堪查的公司则报名无效,报名单项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注:1、报价包含人工安装、调试、打孔、搬运、卫生清洁等费用。

2、具体所需数量现场勘察后按照规范要求增设。

3、改造完成的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

   二、采购需求

1、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人须在发出成交公告之日起天内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即可进场进行施工,施工周期七个工作日合同维保期一年。

三、评标办法

本次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并作密封处理。外包装袋粘合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含消防施工资质(原件备查)

二)特定条资格

1)相应施工人员需要有相关施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年有同类项目服务的经验。

注:以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为不满足资格条件,作标处理。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提供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含服务报价);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公司相应消防施工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3年内同类项目服务的业绩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等);

   以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为不满足资格条件,作废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 凡有意参标的公司,请于20235月18日下午1600开标前报名。每家公司仅限代表1人参加。

2.联系方式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6号宁德市中医院

   编:352100

 话:0593-2093004

 联系人:  周初诸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由各公司自行现场勘查,不统一安排现场勘查。

2、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宁德市中医院  

                                                       2023年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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