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医院关于院内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根据相关要求,现宁德市中医院对宁德市中医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组织院内比选,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2、经办部门:宁德市中医院后勤管理科(保卫)
3、服务最高限价及标的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危化品库房增设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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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诊楼、外科楼喷淋头改造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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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诊楼、住院部增设智能报警设备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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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药房楼增设2个消防栓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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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外科楼、内科楼、门诊楼消防卷盘62套增设及管道改造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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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诊楼及影像楼消防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增设105个及配件 |
2.1 |
报价须按照上述项目分别根据现场实地堪查报所需项目方案,现场堪查时需附上公司堪查表(盖章)并签到,开标前未进行现场堪查的公司则报名无效,报名单项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注:1、报价包含人工安装、调试、打孔、搬运、卫生清洁等费用。
2、具体所需数量现场勘察后按照规范要求增设。
3、改造完成的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
二、采购需求
1、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人须在发出成交公告之日起三天内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即可进场进行施工,施工周期七个工作日。合同维保期一年。
三、评标办法
本次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并作密封处理。外包装袋粘合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含消防施工资质(原件备查)
(二)特定条资格
(1)相应施工人员需要有相关施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近三年有同类项目服务的经验。
注:以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为不满足资格条件,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提供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含服务报价);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公司相应消防施工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3年内同类项目服务的业绩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等);
以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为不满足资格条件,作废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 凡有意参标的公司,请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6:00开标前报名。每家公司仅限代表1人参加。
2.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6号宁德市中医院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093004
联系人: 周初诸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由各公司自行现场勘查,不统一安排现场勘查。
2、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宁德市中医院
2023年05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