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评为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9日
近日,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表彰了2009—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我院荣膺此列。
在过去的几年里,广大医护人员与行政人员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院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做好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扩大医院的社会影响。
2009年以来,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我院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并取得扎实成效。望我院全体工作人员乘势而上、再接再厉,珍惜荣誉,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宁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