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中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4月1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宁德市中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7月12日反馈了巡察“ 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市中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把落实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相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的标尺。8月30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反思、深挖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为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打牢了基础、注入了动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反馈会后,市中医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传达贯彻、动员部署,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宁德市中医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宁德市中医院委员会巡察“回头看”整改责任清单》,逐项细化制定整改措施209条,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
(三)加强统筹谋划,抓好整改落实。院党委全面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领任务、担责任,全力落实整改任务;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全院坚持上下一盘棋,协力推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院党委以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工作。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完善“长久立”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来巩固整改成果。先后制定、修订制度文件28项,促进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推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常态长效,确保整改落深落实落地。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不够重视方面
1.关于“医养大楼建设依然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大楼建设,2021年5月已完成医养结合大楼主体建设,制定《工程进度计划表》,抓住关键工序,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后续工程按计划实施。二是每2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加强工程进度计划执行管控,截至10月25日,已召开监理工程例会4次、项目推进会1次。三是加强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关单位、相关要素管理,8月23日将影响项目施工进度的周边群众问题和建设资金支付问题上报市政府,9月2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四是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提升项目建设成效。10月8日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五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文件,加强掌握公立医院津补贴管理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二是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未收回部分,立行立改,已收回0.47万元。三是修订医院原有的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宁德市中医院绩效内部考核与分配方案(2021年修订)》,今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市属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等有关规定。
3.关于“项目未批先建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由于医疗用房与建设规划审批矛盾,建设用地无法满足规划要求,为满足疫情防控及为民办实事需求,采取向相关部门报备的形式建设以满足需求。三是对48个项目进行梳理,其中31个项目为零星修缮改造项目,4个项目已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报批建设,剩余13个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4个项目目前已经拆除。今后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并根据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情况逐步拆除。四是院纪委对该项目进行督查。五是即日起医院项目建设将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建设。
4.关于“中层干部职务调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印发)》《关于做好直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文件。二是制定《宁德市中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宁德市中医院内设机构管理岗位设置方案》。三是调整部分中层干部,向卫健委党组推荐孙坪同志作为党委办公室主任(副科级)人选考察对象,推荐叶希奇同志作为纪检室主任(副科级)人选考察对象,决定心肺科主任林建泉兼医保科负责人。四是9月24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干部重新聘任事宜,10月8日已将中层干部调整名单上报卫健委党组。五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二)落实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5.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安排表》,截至10月25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安排集中学习26次。二是2021年各党委委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9次。三是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明确要求中心组成员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四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6.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阶段性梳理,制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论述汇总表》,适时纳入学习。截至10月25日,党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和卫生健康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22次。二是4月29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三是8月12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并围绕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开展专题研讨。
7.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等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计划、政治学习计划、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三是按规范表述修改17项制度中存在的20处错误表述,重新梳理《工作制度汇编》中出现的错误表述。四是根据现代医院管理要求,结合医院实际,重新修订《工作制度汇编》。加强对《工作制度汇编》的审核把关,经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后下发执行。五是相关责任领导代表班子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8.关于“医院章程制定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根据《公立中医医院章程范本》修订原《章程》,并上报主管部门。三是加强与省、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部门沟通,9月30日已将《章程》请示件送至宁德市卫健委,联系市卫健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加快转报省卫健委中医处,并跟踪落实《章程》审批情况。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9.关于“落实中医药发展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二是结合医院“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成立医院“十四五”规划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宁德市中医院“十四五”规划》,促进医院“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三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0.关于“传统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9月3日、9月8日组织肛肠科、康复科学习《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2017年版)》关于科室建设的内容。二是骨伤科二级分科可行性报告分别于9月10日、9月17日经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研究通过。三是修订《宁德市中医院机构设置图》,规范设置医院临床科室。
11.关于“中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宁德市中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引进与建设,2021年以来,与境外引进高层次B类人才续签三年合作协议,引进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8名,其中医学硕士研究生6名,补充招聘临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名。二是制定《中医药人才梯队培养方案》,建立中医药人才梯队培养规划,制定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科技拔尖人才等选拔与培养方案,逐步提升各学科人才梯队建设。
12.关于“中医传承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年版)》。二是印发《宁德市中医院药学部分临床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建立青年中医师台账,并每月进行监管。严格落实《宁德市中医院中医师门诊中药处方比例奖惩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与职称竞聘、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印发《宁德市中医院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培训考核方案》《宁德市中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教学计划和具体措施》,提高青年医师的中医诊疗水平,促进中医药传承工作的落实和提高。
13.关于“中医康复条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宁德市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2020年版)》,积极推进康复科学科能力建设。二是2021年5月已完成医养结合大楼主体建设,规划在1-4层设置康复科医疗用房,在一楼门诊设置独立候诊区、康复诊室。三是选派医务人员到省级医院进修培训言语康复治疗、吞咽康复治疗、嗓音康复治疗。将神经康复、骨科康复疾病的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项目纳入2022年康复科进修计划。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言语治疗等相关设备已纳入2022年设备采购计划。
14.关于“收入总量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建设新院区;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纳入2021年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计划,取得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二是加强医院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及信息化建设。医院现拥有市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专病)17个;加大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2021年以来,与境外引进高层次B类人才续签三年合作协议,引进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8名,补充招聘临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名。同时,加强医院信息智能化建设,各楼层的自助机终端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微信、支付宝扫码快捷支付功能,便捷患者就医。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就诊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三是加强医院名科和名医宣传。在名医苑设置有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简介,在院内文化长廊宣传栏开设名医专栏,并定期更新;2021年以来在医院微信公公号、东南网、闽东日报、福建卫生健康网等媒体,发布名医相关宣传报道16篇。四是加强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建设。2019年以来,我院共引进了名医师带徒工作室4个和“潘丽贞”福建名中医工作室宁德工作站1个。五是制定《宁德市中医院“十四五”规划》,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贯彻意见和具体举措,促进医院“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六是医院稳定发展。根据上半年的财务报表和经济运行情况,2021年上半年总体情况较好,与2020年同期相比,工作量和医疗收入都有了明显的增长。
15.关于“出院患者满意度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患者、职工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十八项核心制度》《护患沟通技巧》。二是通报2020年度宁德市中医院满意度调查问题及建议汇总,相关科室已进行整改。三是开通微信掌上支付、支付宝小程序充值、检验结果在线查询、就诊信息及就诊费用在线查询等功能,改善服务流程。四是加强院内环境卫生服务考核与管理,加强保安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医养结合楼建设按《工程进度计划表》计划实施。五是修订《宁德市中医院出院病人回访管理办法》,提升出院患者电话回访率,对出院病人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不断提升出院患者满意度。
16.关于“医德医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二是修订《2021年行风建设目标及任务》,将专题研究部署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纳入行风建设工作计划。三是根据《2020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方案》(宁市中医〔2020〕155号)与《宁德市中医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岗位与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市中医〔2013〕100号),将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与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科室绩效、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四是对2018-2020年反映23起医德医风问题进行梳理,其中4起为不实投诉,15起经沟通病人表示理解,4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7.关于“医疗纠纷逐年上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各科室学习《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纠纷病历讨论制度》《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二是修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根据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8.关于“医疗用房规模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二是2021年5月已完成医养结合楼主体建设,床位达1000张,有效缓解医疗用房紧张和综合医疗区不足问题;积极推动医技综合楼立项建设,有效缓解大型设备用房、医院制剂室、信息机房及手术室面积不足等问题。目前,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纳入2021年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计划,取得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三是6月9日向宁德市卫健委请示转报市政府申请建设新院区。四是2021年4月向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及卫健委申报福建省中医特殊重点医院。7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健委到我院调研,我院已将规划选址建设制剂室作为重点汇报内容,争取国家建设资金支持。
19.关于“停车难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全院停车位进行重新梳理,在医院篮球场按规范标准增加停车位43个。二是加强岗亭管理和安保人员对院内车辆的疏导,引导小车、摩托车、电动车有序停放。三是根据《宁德市物价局关于宁德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费〔2017〕114号)文件精神,重新调整停车阶梯式收费管理方案和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于2021年9月1日零时起执行。四是在医养结合楼建设完成后,将增加60个停车位。五是医技综合楼建设已经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规划设计地下室100个停车位。六是多措并举,做好医院停车位长远规划,将缓解停车难问题纳入医院“十四五”规划,力争“十四五”期间医院停车位达到400个。
20.关于“智慧医院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宁德市卫健委 宁德市发改委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意见的通知》。二是将智慧医院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分步实施。三是开通智能导医分诊、诊间在线结算、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等线上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就诊。
2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宁德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指标的通知》。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切实发挥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作用。三是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上半年于5月27日已召开,审议通过《中共宁德市中医院委员会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研究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
22.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建部署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8月31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委委员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发言提纲。三是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了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补齐意识形态内容,并收集归档。四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阵地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宁德市中医院阵地建设(门户网站)整改工作会,学习《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二是优化信息发布审批表格并实施,严格发布审批流程,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并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内容不过时、表达无错误。三是开展门户网站栏目模块设置摸底和信息更新自查,修订《宁德市中医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规范模块设置、内容和安全管理、网站建设等方面,推进医院门户网站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24.关于“存在多收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政策培训。二是根据市医保局和市市场监督局的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三是加强院内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并将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情况列入科室的绩效综合考核指标。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5.关于“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文件,加强掌握行政事业津补贴管理和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二是对存在的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的问题,立行立改,清退金额27.63万元。三是举一反三,对执行工资总额管理情况和发放的工资、绩效、津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四是修订医院原有的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宁德市中医院绩效内部考核与分配方案(2021年修订)》,今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市属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等方面有关规定。五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26.关于“违规发放体检绩效奖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加强掌握事业单位津补贴管理和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二是立行立改,收回原发放的体检绩效奖励5.53万元。三是修订医院原有的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宁德市中医院绩效内部考核与分配方案(2021年修订)》。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7.关于“违规现金加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二是经查实,闽J953KM、闽J295KR于宁德站前路加油站分别加95号汽油56升、92号汽油35升,当时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并开具发票后给予实报0.06万元,财务科在帐务处理时用错科目而以“差旅费”入帐。今后,财务科将加强报销审核工作,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组织对医院公车现金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举一反三,今后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修订《宁德市中医院公车管理制度》《宁德市中医院公务用车油卡使用管理规定》,并制定了《宁德市中医院公务用车油卡使用核查表》《宁德市中医院车辆维护保养台账》,加强医院公务用车管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8.关于“差旅费超标准报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加强对有关政策与规定的掌握。二是由相关出公差当事人承担超标准部分费用,超标准报销动车一等座32人次0.17万元,超标准报销交通补贴、伙食补贴67人次0.52万元均已给予收回。三是修订《宁德市中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全院各科室,要求各科室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29.关于“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营亏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背景、收支情况进行梳理后,认真分析亏损原因,总结教训形成专题报告,9月27日已提交卫健委。二是2021年5月制定《中国共产党宁德市中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宁德市中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宁德市中医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视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三是对北部新区项目进行内审,制定医疗、办公设备调配清单,明确具体调配情况。四是相关责任领导代表党委班子在巡察“回头看”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30.关于“东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不抵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4月向东侨管委会提出人员资金补助申请。2021年9月9日院领导前往东侨管委会再次沟通,推进此项工作。二是按照《宁德市卫健委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宁卫基妇[2021]67号)文件精神,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经费增加5元,可适当减轻经费不足问题。在2021年项目委托协议中明确了资金不足部分应于当年10月前进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三是2021年9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宁德市中医院关于申请补助东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运行经费的函》,并于9月16日送达东侨管委会,同时报送市卫健委帮助协调解决。9月23日由市卫健委主持,院领导同东侨管委会领导在市卫健委开展协调会,已初步达成东侨管委会给中医院适当补助2020年人员经费的协议。
31.关于“擅自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二是已拆除的房屋建筑物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形成专题报告,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后上报市卫健委党组,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核减权益,调整累计盈余。三是制定《宁德市中医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今后严格遵守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固定资产购置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财务科、信息科、后勤管理科、设备科等相关科室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二是今后加强审核,严格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要求购置办公设备,对于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开支财务科不予以审核。三是经办人已将购置笔记本电脑超标准部分费用退还至医院财务账户。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33.关于“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二是2018年11月购买交换机的发票已补上,并归入凭证;购买的两批窗帘的供应商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北林望清窗帘布艺店,已于2021年8月3日收回支付给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佳华窗帘布艺店2018年窗帘制作款0.59万元、0.51万元,且在原供应商宁德市蕉城区蕉北林望清窗帘布艺店重新开具发票后支付上述费用。三是由财务科、审计人员完成对2018年以来的原始报销凭证开展自查,未发现无发票转账及报销的情况、报销凭证所附原始票据与清单不符等方面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二是已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35.89万元上缴财政国库。三是制定《宁德市中医院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规定》,今后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我院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5.关于“院内小卖部招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宁德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规则(试行)》等。二是医院内小卖部于2021年8月31日停止营业,医院收回现有小卖部经营场所。三是委托评估公司对小卖部成本投入、营业额、收益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专题报告。四是院纪委对当时招租情况开展审查,形成专题报告报送驻卫健委纪检组。五是制定《宁德市中医院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的管理。六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
36.关于“办公用品采购逾期未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省、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等。二是立行立改,已于2021年4月完成新一轮政府采购。三是举一反三,根据市卫健委开展加强医院政府采购工作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我院已制定《宁德市中医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责任科室,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并已完成2019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自查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7.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二是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建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8月20日下午召开党建部署会议,听取各党支部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三是将开展“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8月17日对各党支部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并将存在问题书面反馈各党支部,要求限期整改。四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医院绩效综合考核指标,重点考评各科室落实党建各项任务、政治理论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等内容。
38.关于“发展党员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认真落实宁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加大吸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入党,2021年度计划发展党员25名,截至10月25日已接收为预备党员19名。三是9月16日召开发展党员专题培训会议,讲解党员发展实务,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9.关于“党员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印发《中共宁德市中医院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全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40.关于“会前准备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二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普通党员、职工和群众对院党委班子和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建议14条。三是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委员已按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体现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情况等内容,并全部收集归档。四是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委班子成员均与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科室负责人、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进行谈心谈话。五是责成时任党委书记重新撰写个人发言提纲,补齐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情况。六是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党委书记按照要求,对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委员发言提纲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签字,确保质量。
41.关于“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宁德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的通知》。二是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补齐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中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收集归档。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42.关于“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建部署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制定《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5月27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修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上级与医院相关要求及医院本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四是修订《宁德市中医院廉政谈话制度》,将党委书记每年一次对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纳入制度中,2021年党委书记已对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五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4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建工作部署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修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政班子成员均已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4.关于“述责述廉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委会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二是修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规定党委委员均需在2021年度述责述廉会上开展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三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45.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对时任党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内容进行了通报,并学习卫生系统相关典型案例、观看警示片《守住第一次》,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个人体会。二是党委书记在党员大会上结合案例上了一堂警示教育专题党课。三是院党委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明确工作职责,提出潜在廉政风险点,设置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6.关于“干部担当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干部履职担当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培训对象为中层干部、行政人员,均已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二是修订《宁德市中医院岗位职责汇编》,完善干部年度考核机制,将干部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等相结合。三是修订《宁德市中医院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完善干部激励机制,激活队伍活力。
47.关于“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中共宁德市中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宁市中医〔2021〕50号),将编内人员列入医院出国(境)人员管理范围,出入境证件由院部统一保管。二是汇总各科室《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信息采集表》;设置专柜并统一保管在编职工的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48.关于“日常监督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集中组织学习研讨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二是9月末及10月初,纪检监察组对市中医院开展了巡察整改、工程建设及专项资金督查工作,今后加大跟进监督力度。三是纪检监察组要求市中医院纪委加强日常监督,将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量化纳入院长年薪制考核。四是4月30日已组织召开了全市卫健系统202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开展廉政分析及工作交流,今后每年均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五是8至10月,纪检监察组先后开展现场监督4次11个单位,下发督查通报1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
49.关于“督促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上半年,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10月上旬对市中医院开展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二是7月以来,纪检监察组多次听取市中医院党委有关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期间会同纪检监察室、院班子成员研究审阅市中医院整改方案5稿,确保院党委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问题整改并精准问责。
50.关于“职工借款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医院职工借款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帐务上存在的职工借款情况进行逐一梳理,对已完成公务工作的借款项目及时办理归还手续,并进行帐务核销。二是制定《宁德市中医院职工借款管理规定》,明确职工借款的范围与归还时限,今后加强职工借款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1.关于“违规发放体检奖金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文件。二是对违规发放本院职工体检奖金,立行立改,经多方沟通联系,已基本清退。三是相关责任人员已接受问责。
52.关于“违规免收医保起付线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科人员学习医保管理有关政策,以加强掌握政策。二是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53.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与“19.关于‘停车难问题突出’问题”相同,合并进行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中医院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副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7名,其他人员46人。其中,提醒谈话55人次,批评教育31人次,针对院内小卖部招租不规范的问题,对俞潜进行诫勉。
下一步,市中医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运用好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36952,电子邮箱:Ndzyydb@163.com。
中共宁德市中医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