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医院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2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医风医德建设,多渠道听取社会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
一、公开医德规范和各类人员行为规范,工作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科室设立监督岗。
二、公开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出、入院手续、手术、重大检查,特殊治疗等对病人密切相关的服务。
三、单位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科室设立意见簿,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
四、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以上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五、坚持召开病人工休座谈会,院部每年组织召开四次,以随机抽样形式抽取病人参加;各临床科室每月召开一次,虚心倾听住院病人及病人家属的意见和建议。
六、主动向出院患者进行“问卷调查“,每年不少二次。
七、向社公开服务承诺。
八、根据病人和社会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