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医院预交金清退系统改造采购 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根据《福建省卫健委关于《<加快清退公立医疗机构存量门诊预交金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财函【2025】632号)的要求,需对系统进行改造以方便病人退款。现面向广大供应商进行公开询价。
一、询价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预交金清退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控制金额:9.98万元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项目概况:加快清退公立医疗机构存量门诊预交金,对系统进行改造以方便病人退款。
二、投标须知:
1.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参加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询价必须提供:
(1)本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装密封袋);请在相应材料及密封袋上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需知: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材料邮寄等方式送达至宁德市中医院门诊四楼信息科(一)(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即送达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下午5点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将失去报价资格。
2.资格审查、功能符合性审查通过后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3.最终结果将会在宁德市中医院官网公示。
4.报名地点:宁德市中医院信息科(一)
联系方式:0593-2512112
联系人:吴女士
五、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
(3)交付条件:按要求验收合格后交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成交人应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并确保功能符合使用需求。
六、违约责任
因报价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报价人违约,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报价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报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报价人违约,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报价人需支付合同的20%作为赔偿金。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报价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其他未尽事项另行告知。